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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活跃学术气氛,进一步推动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学术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目前工作的需要成立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的性质 学术委员会是我馆的学术审议、评定与业务指导机构,对我馆学术研究工作起着指导与监督作用。 二、学术委员会的宗旨 其宗旨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高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理论创新,不断提高我馆的学术研究水平。 三、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审议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本馆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修订,对规划、制度的实施进行民主监督; 2、重点承担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省级科研课题及其他重大调研项目的论证咨询工作; 3、在申报省级课题期间,学术委员会要对每一个课题论证报告进行初审,根据投票结果决定是否上报; 4、指导、组织馆际学术交流活动; 5、学术委员会可以对科研管理科的工作随时提出批评和监督; 6、落实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学术工作。 四、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 1、学术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全体成员按照成员推选资格投票选举,并提交理事会讨论确认; 2、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因年龄等问题不能任满一届者,一般不再入选。 五、学术委员会成员推选的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治学严谨,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有一定声望和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全局观念,学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情,联系群众,热心学术研究活动,有严格的纪律性。 六、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程序 1、学术委员会在每年3、6、9、12月各召开一次季会,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定期会议。凡有付诸表决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2、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超过到会成员的半数为票通过; 3、如有需要,学术委员会可邀请业内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 4、学术委员会在讨论涉及委员个人事项时本人必须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