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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

博物馆是征集典藏陈列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的场所,对馆藏物品分类管理,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的机构、建筑物地点或者社会公共机构。对公众开放,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是以学习、教育、娱乐的平台。由于馆馆藏文物种类是以高浮雕、石刻、墓志等拓片小型石刻为主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丰富陈列展览需要为了更好地反映河南应有的文化风貌,因此我馆面向社会进行文物藏品征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馆文物征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博物馆陈列展览及宣传教育的需要,认真开展藏品征集工作。此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好藏品的征集工作。

二、征集人员与职责

为加强对文物征集工作的组织指导,成立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小组。

征集工作小组组长:李仁清;副组长:夏志峰;成员:徐雪、李泽民、马艳丽;专家组:夏志峰、郭玉海花原

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文物征集的政策和范围,需与本馆的性质和任务相符;

2、明确文物入藏标准和程序;

3、收集文物捐赠、转让、拍卖等信息;

4、组织对征集文物的鉴定、评估,撰写文物征集鉴定报告,为馆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办理文物征集相关手续;

6、合理使用文物征集经费,结合馆藏文物特点提出专项文物征集经费预算。

三、藏品入藏标准和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可定为入藏藏品。

(一)能够反映河南历史文化面貌的重要传世品;

(二)与碑拓及相关的历代艺术品,包括古籍、拓片、玺印、简牍等各类物品;

(三)与金石及相关的近现当代文物,包括珍稀报刊、书籍等正式出版物类;文书、档案资料以及信函、手稿等非正式出版物类;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等美术作品类;

(四)符合本馆办馆宗旨和性质任务,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能够满足其收藏、展陈、研究之需的其他文物和标本。

四、征集办法和原则

(一)捐赠。加大藏品征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捐赠藏品的热情。捐赠藏品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博物馆接受捐赠后,要向捐赠人出具收据,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经鉴定后可进入陈列的,展出的文物标明捐赠人姓名。捐赠的奖励金额依据赠物的价值适度确定。 

)交换。通过协商办法,与其他博物馆或国有收藏单位交换有关博物馆陈展方面急需的藏品,互通有无,以调剂藏品品种结构。交换文物需办理报批手续,造册登记。通过文物管理部门的渠道,采取交流、协调的办法,解决一些必需的历史文物原件或是复制件

)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藏品、标本,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方法。借展藏品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藏品,收藏人既不愿捐献又不愿被征购的,可通过协议形式,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原则下,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

五、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一)征集调查。藏品征集小组根据年度征集工作计划,按照陈列展览、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开展藏品征集调查,寻求征集线索。在对征集线索初步了解后,藏品征集小组应提出初步意见,并向馆长提交征集意向报告。

(二)意向确定。馆长在接到征集意向报告后,及时召集征集小组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征集意向。

(三)专家鉴定。根据文物的类别,从相应的鉴定专家库中抽出三至五名专家对藏品的真伪、价值、价格等情况进行论证,填写认定意见表,并对征集与否进行投票。

(四)征集审批。凡经专家投票通过的,藏品征集小组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报告,由馆长签署意见表,连同藏品的情况介绍一起提交理事会办公会审核。

(五)藏品移交。经理事会办公会审核通过后,藏品征集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的征集人员作为具体责任人,根据馆长批示的意见与藏品所有者商谈移交事项。

(六)藏品入藏。藏品征集到馆后,原则上应立即办理入藏手续。

(七)藏品交接。藏品到馆后,相关责任人与藏品征集小组组长、馆长对藏品进行审查,在确认无误后,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入藏凭证》,由部门主任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并送交保管部门,由保管部主任和具体接收人员复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交接手续。

六、入藏程序

藏品征集的实施过程必须依法办事,要有健全完备的手续、科学规范的征集记录。

1、征集对象的认定。我馆对于向社会征集的流散文物、接受个人有偿或无偿捐赠、通过竞拍等方式进行征集的藏品都必须进行确认(鉴定)。征集确认需要有三名或三名以上熟悉该类藏品的省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在对实物考察与鉴定后,填写《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文物征集鉴定表》,出具具体的意见和年代判定。

2、通过购买、参拍、捐赠或转让等方式征集文物,需要填写《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藏品征集表》,经理事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无偿捐赠、有偿捐赠、个人转让或出售的文物,均需要签订无偿捐赠、有偿捐赠、出售或转让协议书,作为物权转移的法律凭证。

3、做好征集记录。征集记录指所征集藏品的名称、数量、质地、征集人员初步判定的年代、来源、流传简历;藏品的现状与修复情况、以往的记载与著录情况等。

4、新征集的藏品应按照我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征集手续办理完毕后,征集人员应及时将所征集文物连同《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文物征集表》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文物征集表文物入藏表,物权转移协议书或调拨(移交)清册及征集记录等一并交付文物库房总账管理人,办理入库手续,规范填写《郑州仁清金石传拓艺术博物馆藏品入库凭证》并存档。


电话:0371-66365323

电子邮箱:rqjsctys@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馆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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